(1)城市道路路基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发展、沿线地块的开发相协调。
(2)路基设计应兼顾当地农田基本建设的需要。尽可能与当地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
不得任意减、并农田排灌沟渠,并要照顾到近期发展,要做好路基排水设计。
(3)沿河岸道路路线的路基设计,应注意路基不被洪水淹没或冲毁,城市道路应满足城市防洪的要求。路基放坡不得压缩河道,引起壅水而危及农田、房舍。否则应变更设计,将路线适当外移(增加一些砌石路基、挡土墙或防护工程)以减少对河道的影响。废方一般不得侵占河道,减少河道过水断面。
(4)必须穿过耕种地区的路基,可进行边坡加固或修建矮墙,以防边坡坍塌;对较矮的路基边坡,如石料取用较方便,甚至可修筑直立矮墙,以节约用地。原有梯田田坎,如因筑路受到破坏,应予修复。
(5)路基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尽量有效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量;加强园林绿化,改善变化后的地形和景观。另外,对施工中的噪声、振动、尘埃、地基变动、水质污染、地下水位变化等问题应充分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保护环境。
(6)改建道路的路基设计应遵循“充分利用,新老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7)路基设计应根据道路所在地区的自然因素与地质条件,设计完善的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路基边坡在受到降水等影响之后,会引起崩塌,阻碍车辆通行。特别是挖方边坡,因地质复杂,若设计时不充分调查研究,施工中就会发生问题,通车后也会因降水及风化作用而坍塌,因此,设计时进行稳定性分析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另外,填方的边坡有时也因填方材料而影响其稳定性。因此也应进行稳定性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