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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屋顶工程工程内容

2022/07/15120 作者:佚名
导读:万家屋顶工程建设模式 模式一:居民自建模式。由居民本人或委托第三方向当地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居民或受托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由省能源管理部门对居民进行投资补助。 模式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各设区市择优选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居民协商达成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居民享受双方约定的电价及其他优惠,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享受省能源管理部门的投

万家屋顶工程建设模式

模式一:居民自建模式。由居民本人或委托第三方向当地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居民或受托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由省能源管理部门对居民进行投资补助。

模式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各设区市择优选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居民协商达成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居民享受双方约定的电价及其他优惠,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享受省能源管理部门的投资补助;或居民按目录电价支付电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产权无偿移交居民。

模式三: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由当地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坯房改造和廉租房等工程,统一组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省能源管理部门给予投资补助。

万家屋顶工程支持政策

(一)最大程度简化审批和并网手续。

示范工程涉及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由各县级能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项目接网工程按照《国家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执行,无偿免费接入电网。相关服务企业承担产品安全、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责任。

(二)适度给予示范工程投资补助。

本示范工程享受省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考虑国家政策、光伏组件市场价格等因素逐年调整,一期工程补贴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3元/峰瓦。按照不同建设模式将补助分别发放给居民、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指定的建设单位。

万家屋顶工程实施

工程实施主要分五个阶段:

(一)遴选供应商阶段

示范工程建设方须在省内选择合格的户用光伏发电产品供应商,由供应商提供光伏发电组件产品、安装调试、协助并网和保修等“一站式”服务。

供应商实行目录管理。由各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在本区域供应商中择优向省能源局推荐。被推荐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要具有一定先进性,属于同期主流产品,产品性能和质量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各设区市在推荐材料中应包括供应商产品相关技术指标的产品方案。

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上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方案进行优选,并发布全省供应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居民和企业可在目录中自由选择供应商。请各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在6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资料报省能源局。

为鼓励省内光伏产业的发展,暂不考虑对被推荐的供应商设置门槛和资质条件,以其产品性能指标为主要评选标准,并依据其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目录作调整。

(二)家庭申报阶段

2013年6月20日起,各县级能源管理部门在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始接受居民建设申报工作。有意愿的居民从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按要求明确填写个人信息、房屋产权归属、装机容量等信息,接到申请后,县级能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建设地点、建筑物承载能力、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汇总,省能源局负责总量控制。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相关网页,宣传相关政策,县级能源管理部门要提供申请表格的下载和网上申请服务,方便居民提交申请。具体报名表由各设区市商县级能源管理部门自行设计。

按模式二、三建设的项目无需居民直接提交申请,由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省能源局,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相关事宜由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负责。

(三)施工建设阶段

申请获得通过后,模式一的工程由居民从目录中自行选择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提供“一站式”服务;模式二的工程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从目录中选择供应商。模式三的工程由当地政府从目录中招标确定,统一建设。

(四)补助发放阶段

工程建设完成后,由设区市能源管理部门牵头或委托县级能源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电网企业和居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能源局申请投资补贴。经省能源局审核后按不同建设模式向不同投资主体发放补助。

(五)后评估阶段

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省、市、县级能源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示范工程相关政策进行评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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