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本地区人防工程费用定额、补充定额和测定各项调整系数;根据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当地造价管理政策,制定本地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细则并实施监督管理;对人防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收集本地区人防工程专用材料、设备的信息价格;对使用人防建设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合同价、结算价等进行审核;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职责:负责福建省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质量监督站职责,贯彻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地区人民防空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协调处理本地区重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核定的规划及管理;检查受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民防空构配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检查受监人防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负责本地区人防工程专用防护设备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审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