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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建议

2022/07/15155 作者:佚名
导读: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建议一 严格资格预审程序。根据目前国内的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一般公开招标工程要进行资格预审。但在招标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以及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工程,严格资格预审程序则尤为必要。通过资格预审可以真实了解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素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企业信誉以及有无类似的施工经验等情况,淘汰那些不能满足工程施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减少招标人评标价段的工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建议一

评标会 严格资格预审程序。根据目前国内的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一般公开招标工程要进行资格预审。但在招标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以及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工程,严格资格预审程序则尤为必要。通过资格预审可以真实了解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素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企业信誉以及有无类似的施工经验等情况,淘汰那些不能满足工程施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减少招标人评标价段的工作时间和招投标活动的费用,尽可能排除将工程合同授予不合格投标人的风险,避免签约后无理索赔的发生,有效防止工程增加额外费用及互相扯皮的局面。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建议二

结构 评标专家评审成本时要考虑各种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同一单位工程,在不同的施工现场条件下,不同的建设时期,不同的施工管理方法及不同的施工企业,会形成不同的工程成本,所以同一工程由不同的投标人参加报价,其最低报价不同也是理所当然的,只要其最低报价是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测算的工程成本加企业最低利润的收入和不可缺少的纳税额而形成的报价,则其最低报价就是合理报价。因此,评标专家在评审投标人工程成本时应转变评审理念,提高评审水平,评审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对投标人工程成本的影响:企业性质;企业不同的材料采购渠道;企业不同的自有机械设备情况;企业不同的管理水平。评标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综合这些因素后,根据不同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工程成本价,再与各自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低于自己成本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在剩余所有的有效标中选择最低价作为中标人,只有这样做才是真正的公平竞争,也是工程招标的本意。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建议三

深化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就是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务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管理,承担投资风险的责任制度,它既强调权利又强调责任,是权力责任对等的制度,使项目法人清楚自己的责、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维护出资人的利益。质量终身负责制是要求建设各方主体依法对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质量负责的制度,要求各建设主体提高质量意识,强化责任和义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以保证合理最低价中标后保质保期完成工程。这两种制度的实行是适合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廉政建设需要的一种手段。

建议四:改善配套环境,建立工程风险转移体系。在我国建设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的客观条件下,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价段技术、经济、合同履行等必然风险外,还要承担我国不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承包人被动地位所带来的各种人为风险,诸如业主要求垫资,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之间盲目竞争互相压价等。而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微薄,大大降低了承包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导致承包人违约问题屡屡发生,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为了规避因合理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各种风险,建立配套的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机制已是迫在眉睫。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条件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有不少世界组织和国家采用合理最低评标价法,以及英国、意大利、瑞士、韩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招标方应选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

一、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概念

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这其中对于条件(一),我们可以理解为2013年较为常用的定量综合评议法(如百分制评审法)评标定标,即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例如投标人的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以累计得分最高的投标为中标。而条件(二),我们可以理解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定标,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2.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3.投标价格应当处于不低于自身成本的合理范围之内,这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的竞争、垄断和倾销的国际通行作法。有不少世界组织和国家采用合理最低评标价法。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采购示范法、欧盟理事会有关招标采购的指令、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以及英国、意大利、瑞士、韩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招标方应选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应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我们可以认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是定量综合评议法与最低投标报价法相结合的一种方法。我们认为定量综合评议法适用于大型建设工程或是部分技术非常复杂、施工难度很大的工程,有些世界组织和国家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法适用于简单的或标准化的采购,我们认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多数的技术一般、施工难度不大的工程。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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