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影响到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动土作业的范围之内。如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等入地超过一定深度的作业(入土深度以多少为界视各企业地下设施深度而定,有的0.5米,有的0.6米,以可能危及地下设施的原则而定):绿化植物、设置大型标语牌、宣传画廊以及排放大量污水等影响地下设施的作业;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在规定以外的场地堆放重物或在正规道路以外的场内界区运输重型物资,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限定值以上的都应视作动土作业。堆物荷物和运载总量的限定值应根据土质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