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 m;
(2)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 m;
(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 m;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 m;
(5)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6)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