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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2022/07/15117 作者:佚名
导读:《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由建设部1995年9月8日建房1995【517】号发布,自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全文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由建设部1995年9月8日建房1995【517】号发布,自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全文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的组成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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