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资质,资格,业绩等等条件,采取的是“合格者通过;不合格者淘汰”的办法。优于或者超出,不予“加分”。
比如:现行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做法是:先进行“初步审查”即“符合性审查”(审查有无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是否签字等)--再进行商务条件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再进行价格折算;最后,进行比较。
2、特殊情况下,允许对某种情况的投标人“加价”。比如,在国际招标中,对于“国产和国内供应”,和直接进口者相 比,允许有15%的“加价”,即:拿国内生产供应的投标, 15%以后与直接进口的投标价,进行比较,低价者中标。再比如,对于技术商务指标允许有偏差的,其偏差部分,也“加价”折算,一般是加价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