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荆门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不少讨论。在此,媒体在对《暂行办法》主要内容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对中心城区部分已加装和正在加装电梯的老楼房进行了探访,同时借鉴国内部分城市的做法,对客观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谁能装?谁出钱?谁来管
加装前提
并不是所有的老房子都可以加装,还得符合这些条件——
未装电梯,地面四层以上(含)的多层住宅。
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拟改造房屋符合设计施工安全要求。
满足城市规划、结构和消防安全等要求,且不侵占城市道路、阻碍消防通道、影响城市规划和小区业主出行安全。
未纳入棚改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征收补偿计划。
居民意见统一。
申请事项
必须征得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的同意,不同性质住房分别有不同要求——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申请人:可以是同意加装电梯单元全体业主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申请。
加装单元全体业主同意。
已售公有住房加装电梯,还应征求原产权单位意见。
商品房加装电梯,还应经该栋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例如:一栋商品房有A、B两个单元,A单元要加装电梯,除需A单元所有业主同意外,还需A、B两个单元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办事程序
提交资料
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亲笔签名、房号、联系方式等;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图、外观效果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其他资料。
公示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按照规定组织审批前公示。公示地址为加装电梯所在的小区和单元,方案公示期为7—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方案及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姓名、房号等。期间,加装电梯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图纸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坚持合理必要原则,严格控制候梯厅及入户连廊面积,电梯井面积以实际安装电梯必要的面积核定。
加装电梯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需要依法办理工程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电梯安全检验等手续。加装的电梯须报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电梯使用单位要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加装费用
加装电梯花费不小,不过并不是全部由业主承担,政府能帮忙,社会其他资金也可利用——
按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
电梯经验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标准后,由财政部门按照10万元/部标准予以补贴。
按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社会投资等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后期管理
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修保养费用分摊以及物业服务费等事项,在申请加装电梯前签订书面协议——
加装的电梯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和运行电费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参照有公共电梯住宅物业服务和收费的等级执行。
无物业服务管理的,由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自行委托电梯维保公司负责电梯安全运行管理。
日常运行电费和维修保养等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共同承担。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