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下作业安全常识
1.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更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地带和危险区。
3.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4.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5.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6.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支护情况,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或信号标志。
7.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窜岗。不准在井下吸烟。
8.在井下需要休息时,应选择顶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妨碍工作、不妨碍行车、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不要在密闭墙跟前或盲巷内休息。这些地点通风不良,容易积聚有害气体。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