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取得良好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改造资金筹措渠道窄、设施改造协调难度大、公共服务统筹改造少、后续长效管理难落实等问题,必须通过政策创新,认真系统地加以解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19年12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和2020年2月19日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统筹实施、创新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创新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强化实施保障等共5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改造范围是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明确工作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统筹实施。明确了7个方面的实施重点,即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编制改造计划;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标准;坚持共同缔造原则,引导小区群众积极参与;坚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强化专营设施协同改造;深入挖掘小区内及周边空间资源,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物业管理,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创新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引入社会资本的原则,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多元融资上下功夫,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
(四)创新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提出了加强规划统筹、探索土地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政策、创新不动产登记做法、加大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
(五)强化实施保障。省级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机制。各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建立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方案》主要创新点
《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创新。
一是思路创新。以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思路,生成改造项目和计划;以因地制宜、完善提升的思路,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以党建统领、共同缔造的思路,引导居民积极参与;以协同改造的思路,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以资源整合利用的思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联合审批的思路,提高审批效率;以联动改造、四位一体的思路,加强工程管理和物业管理。
二是模式创新。改变单就老旧小区搞改造的老模式,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其他城市建设、改造项目捆绑统筹或组合,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探索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可持续改造模式,充分发挥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的综合效益。
三是政策创新。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紧密结合,提出了老旧片区改造项目生成、合理放宽规划技术指标、土地出让支持、整合财政资金、运用政府债券等政策措施,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