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报道

2022/07/15141 作者:佚名
导读:6月17日,内蒙古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内蒙古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贾莉和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文民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该《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文民说:“在招投标领域不规范招投标和腐败是经常发生的,有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却擅自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有的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

6月17日,内蒙古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内蒙古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贾莉和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文民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该《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文民说:“在招投标领域不规范招投标和腐败是经常发生的,有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却擅自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有的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有的招标文件中不载明具体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搞暗箱操作、明招暗定;有的项目搞虚假招标、串通投标,还有的违法分包和转包。评标委员会不依法组建,有的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介入招投标具体事务,随意干涉招标人行使招标自主权;行政管理部门越位、错位,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行政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招标人;一些地方和部门滥用行政权力,自定章法,限制或者排斥外地区、外系统的投标人。”

“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个条例和实施办法对招投标工作非常重要,今后随着新的条例办法实施,我相信以后在招投标工作将更加的公平、公开、公正。”文民说。

《办法》的修订是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中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又一重大举措,做好该《办法》的贯彻实施是非常重要的,文民表示下一步将要重点开展媒体宣传工作,通过“六五”普法、“法律六进”、12·4法制宣传日广泛宣传该《办法》,让广大民众和招投标参与者最大程度地知悉《办法》。按照该《办法》要求和招标投标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为方便投标人及时获取招标信息,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客观公正公开,有利于监管,该《办法》明确了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为指定官方招投标信息发布的媒介,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监督网络互联互通,并汇集各部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尚未建成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各评标专家库相对封闭,一些专家库库容有限,专家良莠不齐,评标专家容易被操纵,专家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影响了评标质量。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从全国范围看,国家发改委已经建成了全国性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近20个省市也已建立各自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目前,内蒙古的综合评标专家库正在筹建当中,综合评标专家库建成后,将在各盟市设立抽取评标专家的网络终端,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抽取评标专家的公平公正。内蒙古部分盟市已经有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但尚不规范。为了加强对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建设和规范,《办法》明确规定:“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建立真正实现管办分离、公正、公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