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基础分类:按建筑材料分为:砖、石基础,灰土基础,三合土基础,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
(1)砖、石基础。用砖(不低于MU7.5)、石(块石和毛石)砌筑的独立基础,做成台阶状,台阶级数取决于基础埋置深度。一般适用于作荷载较小的柱下基础。
(2)灰土基础。用石灰、土和水按比例拌合的建筑材料(灰、土体积比为3:7或2:8)分层铺设、分层夯实的基础。适用于作为较干燥地区及荷载较小的柱下基础。
(3)三合土基础。用石灰、碎砖石和砂拌合的建筑材料(体积比1:2:4~1:3:6)分层铺设、分层夯实(每层虚铺22cm,夯至15cm)的独立基础。适用于作为荷载较小的柱下基础。
(4)混凝土基础。用C7.5~C10混凝土浇筑而成的独立基础,做成台阶状,台阶级数根据基础埋置深度而定。适用于作为荷载较大的柱下基础。
(5)钢筋混凝土基础。配有钢筋的混凝土独立基础,做成台阶状、角锥状或杯口状。当为杯口形基础时,柱子插入杯口内的深度应满足锚固长度要求,一般为20倍纵向受力钢筋直径;杯底和杯壁厚度应根据柱截面的长边尺寸决定。角锥形基础的边缘高度一般不小于200mm,台阶形基础的每阶高度一般为300~500mm,垫层厚度一般为100mm,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小于8mm,间距不大于200mm;有垫层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5mm,无垫层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70mm;混凝土标号不低于 C15。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适用于作为工业厂房中吊车荷载较大的柱下基础。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