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市政府重新调整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学勤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市交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综合整治工作和联合执法总牵头、总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主任任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市城管委副主任李君涛、市交管局副局长于英杰、市住建局副局长张顺泽、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哲兼任。办公室成员分别从市公安、住建、交管、环保、城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行动指挥、信息收集、宣传发动、奖惩表彰等工作。
(二)严格执法。市,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从事执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违法案件,杜绝发生粗暴执法和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行为。
(三)搞好宣传。要充分发挥市、县(市)两级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全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机制。以集中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作为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执法模式、创新管理执法体系、提升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契机,注重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制度层面进行规划设计,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长效管理机制。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