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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吊架产品质量认证政策背景

2022/07/15168 作者:佚名
导读: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质量基础。 2019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以建筑

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质量基础。

2019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2021年8月6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其中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推动隔震减震装置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明确通用技术要求。鼓励隔震减震装置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隔震减震装置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唯一编码制度和产品检验合格印鉴制度,采集、存储隔震减震装置生产、经营、检测等信息,确保隔震减震装置质量信息可追溯。隔震减震装置质量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隔震减震装置用于建设工程前,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取样,送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隔震减震装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把质量认证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对建设项目中可能影响抗震质量的材料、构件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鉴定和认证。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为提高我国支吊架产品质量,确保建筑安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研究决定开展支吊架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并授权北京方正建研认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CABR支吊架产品质量认证受理和业务开展。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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