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交通厅、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依法对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造价进行管理。
二、负责本市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完工结算、竣工决算等文件的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意见,为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三、负责审查本市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标底(包括实行无标底招投标项目的成本价),参与本市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监督检查中标价的合理性;并收集整理投标资料,建立招投标资料信息库。
四、 参与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五、 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中间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现金流量、工程成本、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等情况,对于市重点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台帐制度。
六、 定期检查、整理本市的工程材料价格和单位造价信息,收集整理已完工程的造价资料,建立公路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信息库,并协助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制定本市的人工费单价、取费标准。
七、 负责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纠纷的调解工作。
八、协助市交通局搞好对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工作。
九、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