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将低值易耗品故意列入固定资产 ===
(一)审计线索
注册会计师张正和李胜依据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白鹤市机械厂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并依据经审定的审计工作方案于1998年12月5日-10日,对白鹤市机械厂1998年1月-11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张正和李胜发现白鹤市机械厂1998年下半年固定资产增加较多,为防止出现偏差,于是决定对固定资产增加业务进行进一步的抽查验证。
(二)线索追踪
注册会计师张正和李胜首先调阅了该企业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并依据固定资产明细账抽查了7月份的第25号凭证,凭证上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计算机配件 2340
贷:银行存款 2340
经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校对,发现二者的金额相符。原始凭证是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所购物品是计算机配件二套,每套货款l000元,增值税额为170元,合计2340元。经向财会人员和购物当事人面询,证实所购物品确实是二套计算机配件,它实质上是低值易耗品,购人后即被领用,理应按5个月平均摊销,每个月摊销400元(2000/5),可该企业为了减少费用增加利润,将其列入固定资产按使用期5年计算,每个月只提折旧39元。
(三)审计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核实和交换意见后,审计人员得出如下结论:
1.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意将低值耗品列入固定资产,从而降低费用,虚增利润。
2.账务处理不正确,应进行账项调整。
3.会计信息受影响,该企业的该笔业务按5个月摊销,每个月应摊400元,5个月应摊完2000元。而该企业将低值易耗品列入固定资产后,按使用期5年计算,每个月只提旧39元,实际只提156元(39X4)。虚减费用1844元(2000-156)。
(四)账项调整
1.将列入固定资产账户的计算机配件调整到低值易耗晶账户,并体现其增值的进项税额。
借:低值易耗品——计算机配件 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贷:固定资产——计算机配件 2340
2.将管理部门领用的配件按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156元冲回,同时补记低值易耗品出库及形成的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1844累计折旧 156
贷:低值易耗品——计算机配件 2000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