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疏浚工程(以下简称"交通工程")概(预)算定额、估算指标及有关办法和规定,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
2、参加交通部有关定额站组织的交通工程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修订补充定额和补充规定;指导施工企业编制、修订施工定额。
3、参与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和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①前期工作阶段:参与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审查;
②初步设计阶段:应由建设单位(业主)向省定额站提供一套初步设计文件,经省定额站提出概算初审意见报厅后方可组织初步设计会审;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参加施工图预算审查;
④招投标阶段:参加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标底的审查和评标工作,监督检查标价的合理性;
⑤竣工验收阶段:参加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竣工决算的合理性;
⑥项目后评价阶段:参加由有关部门主持的工程建设后评价工作。
4、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研究和资料的积累、储存、分析、反馈及管理等各项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交通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和委托鉴定业务,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6、负责交通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7、建立我省交通工程定额管理网络,健全管理体系。
本站设公路定额科、水运定额科、造价监督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等五个科室;在编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其中高级经济师1人,高级工程师5人;专业人员均通过建设部或交通部认证的造价工程师、公路工程甲(乙)级、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