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目标利润的实现
目标利润是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通过努力应当达到的利润水平,是企业经营业绩的最终目标,也是企业全体人员和全体部门共同奋斗的目标。通过最优目标利润的制定,一方面可以明确目标,使企业全部经营活动围绕目标利润有效地展开;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经营成果的考核提供标准。
企业应当在分析产品的市场结构情况、自身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材料供应状况等具体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对产品的销售量、价格、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合理地制定出目标利润。只要保证目标成本和目标经营收入的实现,就能够实现单位的经营业绩目标。
二、保证利润构成的合理性
企业的利润主要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补贴收入构成。企业在利润控制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其收入来源,以保证利润构成的合理性。即一般情况下,营业利润这一指标能够比较恰当地代表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是利润的主要构成内容,在利润总额的构成中应该占主要地位。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对外投资业务不是其主要业务,因此投资净收益在利润总额的构成中所占比例不宜太大(但对于专门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企业来说,投资净收益在企业利润构成中的比例就应该占主要地位)。补贴收入通常不应作为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营业外收支净额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在利润总额中的比例只应占较小的比例。
三、保证企业依法纳税和合理节、避税
在企业的利润构成中,税收是较大的一块抵减项目。实现企业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经营理财的外显目标,但税收的无偿性使企业财务目标实现与国家征税制度产生了不能消除的矛盾,因为纳税就意味着企业既得利益的损失。因此,企业必须在遵守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和安排,以达到涉税零风险与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里的涉税零风险,即指纳税人首先必须依法纳税,要做到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以避免因行为不合法而遭受税收方面的处罚。而减轻税收负担则是在实现涉税零风险基础之上的尽量少缴税。
四、保证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由于利润分配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因此各国法律都对公司利润分配问题有着详简程度不同的规定。我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也都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和程序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工作的前提。
对缴纳所得税以后的利润,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程序进行分配;同时,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必须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保证资本金的完整,不得用资本金支付股利,也不能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即要合理处理股东当前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