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遵循三水准的设防目标,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并没有将建筑的韧性纳入抗震设防目标。此外,抗震设计中主要考虑建筑的结构构件,没有充分考虑非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而实际上非结构构件的损坏同样会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建筑在地震后的功能恢复能力,与建筑的抗震韧性直接相关。最后,规范中抗震性能化设计给出的结论(如“性能水准1”、“性能水准2”)非专业人员不理解或者不熟悉,不便于高性能抗震结构的推广。因此,不能直接采用抗震设计方法和规范作为评价建筑抗震韧性的依据。
建筑抗震韧性是政府管理部门、建筑业主和设计单位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对建筑抗震韧性的直观感受,无法明确提出建筑抗震韧性的设计目标;由于缺乏科学实用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工具,也无法评价建筑的抗震韧性能力。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GB/T 38591-2020)。
2017年8月28日,国家标准计划《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20171358-T-333)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20日,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等11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84号),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3月31日,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GB/T 38591-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1年2月1日,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GB/T 38591-2020)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欣兴奥建筑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建科减震科技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奥雅纳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筑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建筑大学。
主要起草人:潘鹏、王涛、周颖、张令心、刘鹏、董有、王载、王立军、方东平、冯远、杨涛、张鑫、李全旺、李楚舒、余红霞、苗启松、郝江婷、赵森林、翟长海、陆新征、王啸霆、王昌兴、纪晓东、解琳琳、马东辉、王志涛、王家祥、吕大刚、朱岩、苏宇坤、李楠、陈曦、陈瑞金、罗开海、赵霞、聂鑫、黄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