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制定过程

2022/07/15240 作者:佚名
导读: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编制进程 2010年12月17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20101351-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2年6月29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编制进程

2010年12月17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20101351-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2年6月29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1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3年1月1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12)实施,全部代替标准《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04)。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12)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按照《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修订情况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12)与《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和删除了相关的术语;修改了啤酒制造的取水量定额指标;对《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6-2004)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起草工作

起草单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杜绿君、何勇、王延才、王琦、肖德润、任育枝。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