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材料厂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材料厂库存材料采用计划成本单价计价,材料采购、委托加工材料和自制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必然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在“材料——材料成本差异”明细科目中核算。由于铁路用料的采购和委托加工绝大部分由材料厂办理,所以,材料成本差异的绝大部分也反映在材料厂的会计帐上。材料厂的材料成本差异的金额,每个月应按照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率,将发出材料应分摊的那部分差异金额转作材料的成本支出。计算公式如下:
待摊的材料成本差异金额=期初材料成本差异金额 本期发生的材料本差异金额
材料成本差异分摊额=成本差异金额/(期初材料结存额 本期材料收入额)X100%
材料成本差异分摊额=本期发出材料计划成本X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应按照材料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不能使用一个综合差异率。现行铁路运输企业材料差价分设一般材料差价,线上料差价、机车车辆配件差价三个明细科目核算。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额,列帐时借记“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工附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月末,“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属于库存材来的材料成本差异。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材料”各科目和“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各科目的余额合并填列,使会计报表中的材料项目反映为实际成本。铁路材料厂的材料成本差异是由三部分因素组成的:一是材料实际购入价格与材料计划成本中计划购入原价间的差额;二是材料实际运杂费与材料计划成本中计划直接业务费提成间的差额;三是间接业务费实际支出与材料计划成本中计划间接业务费提成间的差额。这一方面铁路材料成本差异构成内容上和一般工业企业略有不同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