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追求收益的真实性,而会计学家强调收益的客观性。1961年爱德华兹和贝尔(EdwardsandBell)
提出“企业收益概念”时才对会计收益概念与经济收益概念进行了协调。全面收益概念代表着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发展的趋势。但他们拒绝在实务中接受经济收益作为理想的会计计量模式,因为经济收益尽管真实、可靠,但计量方法、计算能力使其存在局限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所有者投入的实际生产能力即原始资本的价值不变,超过所有者投入的实际生产能力的部分形成经济学“收益”。经济收益的计量与资产的计价密切相关,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净资产现值的差异,它体现了企业的实际收益。这种认识在理论上看逻辑推理严密、令人信服,能全面地反映资产收益的真实状况。但是“经济收益”属收益的定性范畴,实践中收益的确认、计量的操作性却不易解决。因为资本所有者投入的原始资本(资产)与一定时期后的期末所有者权益资本(净资产)价值的计量都是按未来预期现金流的折现来计算的。也就是说,收益是原始投入资本与期末所有者权益资本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折现价值的差额,而未来的现金流折现具有不确定因素(现金流及折现率的确定),且人们对未来事项的估计各不相同。在此意义上,美国学者爱德华兹和贝尔将经济收益称为“主观收益”。意
指经济学上的收益虽然更加真实,但现阶段人们的计量方法、计算能力受到局限、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故只能在理论上行得通。尽管如此,多年来人们仍一直孜孜以求,把是否接近经济收益作为衡量收益确认真实的标准,寻找经济收益的确认、计量方法。会计收益是会计核算在四大假设(会计主体、会计期间、持续经营、货币计量)的基础之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成本费用相配比的原则,运用会计的专业方法,确定的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实际经济交易的结果。其特征为“三位一体”,即历史成本原则、实现——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相对于经济学上的收益理论来说,会计收益的应用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它更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因此,会计收益得到广泛接受。实证研究的结果也充分
证明了这一点。1968年,美国的鲍尔和布朗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会计收益具有信息含量;1989年,利弗再次证明收益变动与股价变动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会计收益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人们对企业收益信息的需求,随着对会计收益计量、确认和分析的深入,人们在加深对收益理解的同时,也从另一角度认识到了会计收益所存在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