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等工程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计价依据,并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和计价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与日常解释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与继续教育,监督和维护全省工程造价市场秩序,指导工程造价行业自律;负责全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城市住宅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指数、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和各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收集、测算和发布。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全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全省建设行业产品标准、标准设计以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