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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投标

2022/07/15180 作者:佚名
导读: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参加投标的建筑企业,应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向招标单位送达投标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和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投标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简历(组建时间和近3年承建工程情况)。 3、自有资金情况。 4、全员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数量,平均技术等级,自有主要施工机械状况。 5、近两年承建工程的质量情况说明。 6、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参加投标的建筑企业,应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向招标单位送达投标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和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投标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简历(组建时间和近3年承建工程情况)。

3、自有资金情况。

4、全员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数量,平均技术等级,自有主要施工机械状况。

5、近两年承建工程的质量情况说明。

6、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施及拟开工项目,目前剩余能力等)。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投标企业的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加盖单位和负责人印章,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标价计算执行北京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预(概)算的定额、工期定额等有关规定,允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标价进行合理浮动。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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