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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规范内容

2022/07/15261 作者:佚名
导读:1998年5月1日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颁布以来,我市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道路绿化规划设计与施工,充分发挥了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切实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焦作市的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已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绿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一、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1、道路绿化设计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消除黄土裸露; 2、道路绿化符合行车视线和行

1998年5月1日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颁布以来,我市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道路绿化规划设计与施工,充分发挥了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切实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焦作市的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已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绿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一、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1、道路绿化设计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消除黄土裸露; 2、道路绿化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4、植物种植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5、修建道路时;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充分予以保护; 6、道路绿地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7、道路绿化结合。二、道路绿化规划(一)、绿地率指标绿地新建主干道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如2002年建设的人民路,绿地率达到61.8%,而且在道路两侧建设了大面积的游园绿地。丰收路、塔南路、西环路等道路绿地率都达到40%以上,远远超出标准。(二)、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道路绿地布局合理,新建道路一般都有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交通岛绿带等。分车带宽度从3米至6米不等,人民路中间分车带宽度达到24米宽,遵循以下原则:一般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与行道树绿带合并规划;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新颖超前,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首先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一般景观规划中遵循以下原则: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规划充分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同一道路的绿化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三)、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树种和地被植物一般选择适应焦作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焦作属于北方城市,冬季气候寒冷,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一般选择落叶树种。行道树主要有法桐、黄山栾、合欢、国槐等,观赏树主要有银杏、玉兰、紫薇、花石榴等,绿篱主要有小叶女贞、金叶女贞、丰花月季、海桐等,地被植物主要有麦冬、葱兰、白三叶等三、道路绿带设计(一)、分车绿带设计 在分车绿带设计遵循了以下原则: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二)、行道树绿带设计 在行道树绿带设计遵循以下原则: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三)、路侧绿带设计 在路侧绿带设计遵循以下原则: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在2002年创优游园建设中,增加了一批街旁游园绿地。四、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一)、交通岛绿地设计 在交通岛绿地设计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如塔南路与丰收路交汇处塔丰大花坛设计中,以装饰为主,充分保证行车安全。 (二)、广场绿化设计 在广场绿地设计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如2002年建成的人民广场充分发挥了广场的集散功能和景观功能,已经成为焦作市的标志性绿地广场。 (三)、停车场绿化设计 在停车场绿地设计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五、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 在道路绿化与架空线的处理关系上,我们遵循以下原则: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如站前路法桐每年都要进行修剪,树形为开放型树冠。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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