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对现行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43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二十七、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一)将第六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应急管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质量技术监督”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农业”修改为“农业农村”。
(二)将第七条中的“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修改为“自然资源”、“建设”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应急管理”。
(三)将第十一条中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城乡规划、建设”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应急管理”。
(五)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