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制实际上是在项目管理上的责任制,即根据项目确定好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筹措资金、建设实施、生产经营、贷款偿还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全权负责。
责任制的关键是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项目负责人确定之后,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时提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领导班子的组建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即确保资金的正确投向,合理使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确保投资回收和按期归还贷款。同时,要给项目负责人以相应的权力:参与项目决策权,项目负责人有权组织工程设计、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评选和确定投、中标单位。资金使用权和人事任免录用权。确定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定额方案和工资福利方案等经营决策权。
规定了职、权、责以后,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的德、能、勤、绩进行认真考核,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