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28:1。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240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25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年龄在55岁以下的教授和45岁以下的副教授分别占教授总数和副教授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中青年教师为教师队伍的主体。
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并有相关管理制度。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专业背景:大部分专任教师在其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学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电气类专业学历,其他教师也应具有相关专业学习或进修的经历。
工程背景:专任教师应了解电气工程相关企业生产和技术发展现状,学校保证教师在教学以外有精力参加学术活动、工程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专业能力。主讲教师应具有工程背景,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承担过多项工程项目的教师须占有相当比例。
教学设施要求
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电子技术实验室、电气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能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和实践的需求。基础实验室满足2名学生一组实验的要求,专业实验室满足3名学生一组实验的要求,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实验除外。实验室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有与企业合作共建的实习和实训基地,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信息资源要求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等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教学经费有保证,人均教学运行经费达到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经费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专业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教育部的相关要求。
学校能够提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和校内外专家的意见。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
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