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建筑中某一因素(材料、色彩、明暗、体量等)中两种以上不同程度的差异显著时,就形成不同的表现效果称为对比(eg:虚实、明暗。) 这种变化中具有共同性,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因素以构成统一整体称为协调。 对比是相邻部分的差异,协调是不同部分间的过渡。是动态效果。
2、作用:
提神,生动,夸张(大小、长短、颜色深浅),强化,调整比例,引导过渡等,以达到分出主从和建筑的统一性。
eg:中国古语“散整相间;疏密相济;横直相破;粗细相调;浓淡相称”之说。
3、对比的手法:
(1)大小:若干体量烘托较大体量。
eg:北京展览馆中央拱门。
(2)形状:线、面、体、空间以不同形状形成建筑的中心和重点。
(3)方向:线条的方向,空间的横竖、远近、轻重、垂直水平对比、丰富建筑形象。
(4)虚实:可以造成严肃(以实为主),轻快(以虚为主),也可以造成庭园封闭和开敞空间。
(5)色彩:明度,色度变化,表现建筑气氛。
(6)质地:材料的光泽,纹理,色彩加工方式;给人以轻重、简洁、稳重感,以突出主入口或主体。eg:大理石贴面,入口柱式。
(7)光影:可以丰富立面影像,常用檐口,阳台,凹廊,雨棚来表现。
4、协调的手法:
1)建筑连接体,廊子,线脚,束带,檐口,装饰细部,裙墙,屋顶突出物等,有共同因素。
2)相似建筑构件,在建筑不同部位与主体对照。
5、运用对比与协调的两个条件:
(1)相异元素间没有可比性。
(2)注意人的视觉敏感度,观众能通过视觉直接识别。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