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惠州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试行)》(2013)、《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2017)、《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17)的贯彻实施,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提高惠州市市区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供水水量、水压和水质,特制订该标准。
地方标准《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13/T 19-2020)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惠州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于2019年6月份启动,由惠州住建局牵头,与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第三方编制单位,编制单位由多名从事给排水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多年,或经过标准化培训,具有制定、修订和审查相关标准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单位制定了编制大纲和工作计划,对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编制组于2019年7月完成了前期工作,提出该标准的编制准则。
2019年8月~2019年10月,编制单位收集了有关的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各级文化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验收/评估标准,在对《惠州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分析及比较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由编制组草拟了地方标准的初稿。
2019年8月~2018年9月中旬,在收集整理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走访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供水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就地标内容进行调研、讨论。
2019年10月~11月,在惠州市范围内对各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供水企业及公众进行征求意见。在意见收集完成后,标准编制单位连续多次会议对意见进行逐条讨论。意见处理做到客观、严谨,根据采纳的意见对标准作进一步完善,对不采纳的意见作出了解释。
2019年11月下旬,标准编制单位邀请各参与单位、标准使用单位对标准进行第一次专家评审,听取各方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以此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9年11月,形成报批稿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
2020年1月~3月,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意见进行修改。
2020年5月~7月,在惠州市范围内对各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供水企业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在意见收集完成后,标准编制单位连续多次会议对意见进行逐条讨论。意见处理做到客观、严谨,根据采纳的意见对标准作进一步完善,对不采纳的意见作出了解释。
2020年8月,标准编制单位邀请各参与单位、标准使用单位对标准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听取各方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以此形成标准送审稿。
2020年9月,形成报批稿上报。
2020年11月16日,地方标准《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13/T 19-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12月16日,地方标准《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13/T 19-2020)实施。
地方标准《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13/T 19-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惠州分院、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邓少炜、邓军、邓颖辉、刘天明、吕燕敏、杨霞、吴勇、何伟、张杰、张可可、陈宁、陈佳才、陈健聪、李少文、李展杰、宋正光、林力诚、欧阳梅、周平、陶炳林、袁玉明、容振辉、黄猛威、覃志平、曾令斌、雷娟、黎诗茗、黎勇伟、燕强、戴素婷、翁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