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时间

2022/07/15255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贵州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黔府发[1992]55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贵州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黔府发[1992]55号)同时废止。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