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与区域水土资源配置与利用、农村和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紧密相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面广量大,工程形式多样,涉及千家万户的农田水利工程和多渠道、多元化的建设方式与管理模式,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好农田水利规划。农田水利规划是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是指导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水利部门牵头编制了一系列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全国96%有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县编制完成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这些规划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现在和未来、需求和可能等关系,整合支农涉水项目,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农田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一些地方存在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也存在该建未建、工程缺位的现象,影响了农田水利整体协调推进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确立了农田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条例》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必须以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条例》相关条款环环相扣,将规划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作用落到实处。在农田水利规划修改方面,《条例》规定,农田水利规划一经审批,不能随意修改,对确需修改的,要严格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防止了规划的随意性,提高了规划的严肃性。
2015年,全国共落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685.2亿元,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较2014年1627亿元增长3.6%。在2015年度中央水利投资安排中,有610亿元投向重大水利工程,同时投资继续向民生水利项目倾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67.5亿元,此外,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江河治理、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在内的投资共807.7亿元。
水利部加快实施东北节水增粮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大力发展有效灌溉面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现代化灌区建设,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势头良好,各项建设全面加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为全国粮食生产“十二连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二五”时期,我国水利建设完成总投资超过2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农村饮水安全、防洪薄弱环节、抗旱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等民生水利建设成效显着,惠及亿万人民群众。十二五”时期,我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前期工作和立项审批明显提速;水利改革创新全面深化,长期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积弊逐步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