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办公、公共关系、后勤管理、外事管理、信访保卫、战略管理、企业管理、制度管理、指标管理、组织绩效管理、体制改革、社会责任、法律事务、合同管理、信息化工作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局行政有关会议、重大活动、公务接待的组织安排工作,为局领导决策提供行政服务,协调安排局领导日常公务、政务活动,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局办公行政一体化管理。负责办公成本预算管理工作。
负责局发文、督查督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制定、起草局综合性文稿材料,负责公文、政务信息、值班管理、综合档案、机要保密、密码系统、印章管理等行政事务。
3、负责公共关系、VI应用、广告策划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新闻宣传、对外信息发布、舆情监控和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4、负责车辆、办公设备、土地及房屋等物业和权证的归口管理及其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车辆、办公用品、物业、食堂、劳保服装计划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大修技改工作。负责内部治安保卫、消防管理、信访维稳、电力设施保护、交通安全等管理工作。
5、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因公出国(境)团组申报、护照签证管理等工作。
6、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执行战略,负责开展创先工作。负责参与实施局社会责任相关活动。负责指标管理、标杆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上报指标,发布指标分析报告与指标监控看板,统筹对标活动。
7、负责组织绩效的归口管理,配合局的业绩考核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局组织绩效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局体制改革方案,并总结分析实施情况,负责联系多经企业,开展多经企业宏观归口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管理咨询和软课题研究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局行业协会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QC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为局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与咨询,负责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
11、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合同合法性审查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授权委托归口管理,负责授权委托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局营业执照、供电营业许可证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
12、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归口管理,负责局信息类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基础环境设备、硬件与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推广应用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专业技术管理和信息网络运维服务工作,负责局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消除信息系统缺陷。负责信息类设备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局各类信息类物资(含备品、备件、耗材)的采购、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类大修技改项目,负责实施信息科技创新活动。负责统筹协同各业务部门单位开展业务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流程优化、应用推广和实用化工作。
13、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
1、贯彻执行上级干部人事、人力资源管理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协助上级单位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人员的考察培养、调整配备、选拔任用及考核评价工作,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机构、岗位体系、人力资源规划、劳动用工、人事调配及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工作。负责员工招聘需求及分析工作。
4、负责薪酬管理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员工福利、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和企业年金等管理工作。
6、负责教育培训及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开展人才评价、职称评审和技能鉴定等申报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局管理的干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配合上级单位人才管理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助理技术专家选聘及管理工作。
9、负责局人力资源报表和统计分析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局管理的领导干部日常调动工作,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和因私出国(境)的上报工作。
11、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2、行使对所属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3、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部
1、贯彻执行上级财务、会计管理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全面预算统筹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分析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资金计划,编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细化分解成本指标,制定并落实预算管控措施。
3、负责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工作,负责与营销部门对账,协助市局支付小水电上网电费。
4、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年、季、月度各类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5、负责财务分析和成本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资产和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捐赠及日常财产保险等财务管理。
7、负责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级资本性投资的经济评价,参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年度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查,参与各类经济事项的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查工作。
8、负责组织分析区域内的电价执行情况,办理购入电量电费结算,配合内外部电价检查、电价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等工作。
9、负责税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申报和清算工作,负责税收自查和迎检工作,发票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1、行使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2、负责会计档案归口管理工作。
13、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建设部
1、贯彻执行上级资本性规划、电网发展规划、电网投资计划、综合统计与计划、项目、节能减排、基本建设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协助市局组织编制区域电网(含主网、配网及二次系统)五年发展规划、年度滚动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3、协助市局审查辖区内35千伏及以下大用户电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审批及并网管理。协助市局审查区域内输变电项目工作,组织开展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及上报核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配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评审等前期工作。
4、负责投资计划、综合计划、综合统计的归口管理,编制上报资本性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前期费用计划,开展投资计划实施及投资统计等工作,组织编制局年度综合计划,负责编制上报局各项综合统计数据。
5、协助市局审查组织开展重要项目经济评价和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后评价成果进行应用。
6、负责小型基建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编制局小型基建规划、小型基建前期工作计划。
7、负责节能减排及线损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执行上级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9、协助市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负责局基建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工程的综合统计和评价管理,负责承建商的资信管理,负责基建工程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验收管理。负责局重点工程管理,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负责局基建工程的技术管理,组织实施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局各类示范工程建设。
11、负责执行上级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定额标准、设计标准、质量标准等基建标准体系。
12、行使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3、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营销部
1、贯彻执行上级电力营销、客户服务、市场开发、农电管理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有序用电归口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计划和区域内电力电量平衡情况,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并组织实施。
3、配合市局做好区域内电厂的并网购电管理和电量销售管理。
4、负责管理线损的管理工作,配合制定管理线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开展统计分析。
5、负责业扩报装、业务变更和供用电合同管理,负责业扩配套项目和客户业扩资产接管的归口管理。
6、负责电价政策执行,以及抄表、电费核算及电费回收管理工作。
7、负责需求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客户节能服务工作,负责局新能源技术等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客户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参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工作,归口管理客户服务中心,做好客户保供电工作。
9、负责客户停电时间管理,组织落实客户停电时间数据统计及网、省级达标工作。
10、负责电能计量及计量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电能计量数据归口管理。
11、负责营销稽查、用电检查及营销内控管理工作,负责营销类业务安全管理工作。
12、负责农电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农电体制改革、县级供电企业和农电标准化管理、基础管理达标、农电综合统计等工作,统筹协调农电专业化管理工作。行使对所属单位市场营销和农电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3、负责编制审核局营销类大修技改项目计划,组织开展营销类技改工程项目管理,负责营销类设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14、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5、负责营配一体化的归口管理工作。
16、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生产技术部
1、贯彻执行上级生产管理、科技创新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生产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输电、变电、配电、试验等专业技术管理,组织研究生产运行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负责输电、变电、配电一次设备的运维管理、技术监督和运行评价工作;组织制定一次设备年度检修、试验计划。
4、负责生产技术指标和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单位下达的年度生产技术指标计划,制定局生产技术指标计划,编制局电力生产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开展生产技术指标考核、统计分析及整改工作。
5、负责生产类修理和技改项目管理工作,编制局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修理项目库和年度计划,负责局修理和技改工程招投标管理,组织开展修理和技术改造工作。
6、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编制局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局科技项目计划,统筹安排科技项目的实施、成果验收和推广应用,负责对应用于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非枢纽或重要变电站、线路的新技术新设备项目进行审查,组织开展新技术、新设备入网试运行,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负责生产运行和电网设备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制定的输电、变电、配电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参与公司人身、电网、设备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
8、负责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无功电压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防范地震、洪水、风、雨等自然灾害及有关生产应急管理和配合做好客户保供电工作。
9、负责配网自动化专业管理,负责配网自动化终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10、负责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以及生产运行综合统计工作。
11、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2、行使对所属单位生产技术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3、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监察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和考核指标,组织制定并下达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
3、负责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等安全监察归口管理,负责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全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负责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运转和审核管理,负责局安全生产风险的监督工作,组织监督电网风险、设备风险和作业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5、负责应急工作的归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人身预案,负责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管理,统计、上报和发布安全生产应急信息。
6、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并提出处理与整改意见。
7、负责归口管理“安措”编制、审核及监督实施,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年度预算,并监督实施。
8、负责监督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专业管理,编制年度预算。监督购置计划实施。
9、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简报、快报和通报,汇总发布全局安全信息。
10、负责制定月度安全督查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
11、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2、行使对所属单位安全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3、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察审计部(与纪委办公室合署)
1、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风险及内控监督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惩防体系工作目标,监督、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干部员工廉洁从业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廉洁从业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和申诉受理、查处工作,按要求办理上级和地方执纪执法部门转办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件,监督检查局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负责局管理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初查和违纪案件的查处,以及局自办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监察建议,并督促落实,受理各类行风投诉和举报,对重大行风事件进行查处,负责局纠风工作。
6、负责对局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局经营管理需要,组织开展审计调查工作。
7、负责对工程项目、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营销业务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8、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开展风险管理审计评价工作,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9、负责组织协调外部审计和上级审计的迎审配合工作。
10、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1、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党群工作部(与工会合署)
1、贯彻执行上级党建、企业文化与工会工作等职能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组织开展局党、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3、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
4、负责局党委、团委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团员青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局属党、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6、负责班组文化建设、扶贫工作、统战、侨务及优抚工作的归口管理。
7、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负责局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民主监督,参与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换届考核工作,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负责厂务公开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劳动竞赛、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活动及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
9、负责组织开展局创先争优及评先工作、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0、负责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制定薪酬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和改革方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11、负责女职工特殊保护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3、负责员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4、行使对所属单位工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
15、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