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申报表》。
二、《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
三、《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四、《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
五、《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
七、《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复印件。
八、《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复印件。
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十、《消防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十一、《规划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十二、地级以上市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及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优良工程奖证书或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十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资料。
十四、反映工程概况和质量状况的照片八张。
十五、住宅工程提交不少于总户数80%以上的有效质量回访调查表。
要求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
二、其他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三、各地区申报的工程,由各市建筑业协会核对资料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盖印章及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四、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及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申报的工程,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核对资料原件。
五、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