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备料款开始扣还时的工程进度状态称为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
工程备料款起扣点,可以用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量的数额表示,称为累计工程量起扣点;也可以用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量与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的百分比表示,称为工程量百分比起扣点。确定工程备料款起扣点的原则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备料款的数额。根据该原则,可以确定下述两种方法表示的起扣点:
1.确定累计工程量起扣点。即累计完工建筑安装工程量达到起扣点的数额时,开始扣还工程备料款。此时,未完工程的工作量应等于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之差,未完工程的材料和购件费等于未完工作量乘以材料比例。考虑此关系,按确定工程备料款起点的原则,可得出下式:
(B-W)K=A
于是,则有:
W=B-A/K
式中:W-累计工程量起扣点;
A-预收工程备料款数额;
B-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
K-材料比例。
2.确定百分比起扣点。根据百分比起扣点的含义,即建筑安装工程累计完成的建筑安装工作量W,占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的百分比达到起扣点的百分比时,开始扣还工程备料款。设其为λ,则:
λ=W/B×100%
将W=B-A/K代入上式,可得:
λ=(1-A/KB)×100%
式中:λ-工程量百分比起扣点;
A-工程备料款数额;
B-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
K-材料比例。
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可以由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和材料供应情况协商确定。有的合同曾注明工程进度达到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的60%时,开始扣还工程备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