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85号)等文件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同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11月8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