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采动态下的水质必须符合用户要求(见水质检验);开采水量应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在开采动态下,不致产生出水量减少乃至水源枯竭、水质恶化等现象。
地下水合理开采的措施 做到地下水合理开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及相应的社会保障。
在水文地质勘察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选择适合开采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开采地段和开采深度。要评价拟建水源地对整个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及附近水源地的影响,需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拟定开采地段和开采深度既要考虑近期效益,又要考虑长远发展,要统筹考虑整个水文地质单元内地下水的开发与利用。
在一般情况下应保持开采量稳定而不减少,要求有一定的补给与之平衡。水位下降不得超过允许降深(见地下水资源评价)。如果由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急需,要求多开采,可根据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允许开采量和允许水位降深值。
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以设计疏干性开采,但必须能得到补充或恢复,同时要保证开采动态下的水质,避免在开采动态下由于水文地质条件改变而造成水质变异、恶化,避免开采动态下发生有害的地面沉降或塌陷。一般在松散地层的平原区须防止产生地面沉降,在岩溶区须防止产生地面塌陷。
搜集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和水井资料建立水文地质模型,对地下水进行合理开采、计划开采。在开采过程中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水量、水位、水质的变化及不良工程地质现象的发生做出预报,据其结果调整开采方案并采取防护措施,为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有效的监测系统,把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随时反映到水文地质模型上,以便更加有效地掌握现状,预测未来。
为了合理有效地开采利用地下水,需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水资源法(水法)。
制定符合实际的开发和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