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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物价局职责调整

2022/07/15102 作者:佚名
导读:(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价格宏观调控职能和对资源、环境、公用事业、公益事业、经营性服务、商品市场等价格的监督管理。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价格宏观调控职能和对资源、环境、公用事业、公益事业、经营性服务、商品市场等价格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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