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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2020年度实施计划全文

2022/07/15153 作者:佚名
导读:高邑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0年度实施计划 为全面落实《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17号)、《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冀办〔2020〕2号)的要求,扎实做好高邑县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河北省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冀水超采治理办〔2020〕4号),省下达我县2019--202

高邑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0年度实施计划

为全面落实《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17号)、《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冀办〔2020〕2号)的要求,扎实做好高邑县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河北省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冀水超采治理办〔2020〕4号),省下达我县2019--2022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为429万m3,其中:2019年20万m3,2020年70万m3。我县2019—2020年实际完成压采量476.48万m3(其中:2019年度江水置换二期105万m3,冬小麦节水品种推广312万m3;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33.48万m3,江水置换评审结余及奖补资金项目26万m3),已提前完成省市下达压采任务目标。

2020年,我县将继续通过强化节水、増加引水、调整结构、扩容增蓄、生态补水、严格管控等综合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39.48万m3。其中,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3.48万m3;农村江水置换评审结余及奖补资金工程,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万m3;用足用好引江水,城镇实现新増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0万m3;争取河湖生态补水0.5亿m3。

二、重点工作

(一)优先实施节水行动,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3.48万m3

1.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新增实施高效节水灌溉0.5万亩,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3.48万m3。(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各乡镇)

2.加快工业节水减排。在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依法依规淘汰低水效、高污染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再生水回用。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配备完善计量设施,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累计下降22%,抑制工业用水增长,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増加。(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统计局)

3.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大力推行非常规水利用,统一配置常规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展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加快老旧小区的管网改造,今年完成65.8千米的改造任务,将我县城区供水漏损率控制在9.6%。提高公共领域节水水平,因地制宜推广城市园林绿化节水耐旱型植被,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

(二)引足用好外调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6万m3

4.增加城镇和工业江水消纳量。全县城镇和工业最低年消纳的引江水量631.8万m3,加快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改造,用足用好引江水,最大程度置换城镇生活和工业取用地下水,初步实现应接尽接、应通尽通,城镇实现新増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0万m3,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快建设引江水直供工程,进一步扩大供水范围。(牵头部门: 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5.推进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我县实施的江水置换结余及奖补工程,更换26个村庄连接农村水厂的管路,以及更换仓房水厂外管网部分管路,新铺供水管道22.795km,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万m3。(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水务集团)

(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6.维持非农作物替代面积。通过在一般农田种植生态绿化树种,国槐、白蜡、法桐等“以育代造”的形式发展造林,林下间作中草药及耐旱经济作物,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对2016年实施的2000亩压采项目造林,持续进行维护,年压采量可达38万m3,我县2020年通过非农作物替代农作物的种植模式,可实现压采能力188万m3。(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四)大力实施生态补水,持续回补地下水

7.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河道疏浚扩挖、河槽规整、滩地清理、砂坑整治等,实现河道清洁通畅。(牵头部门: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8.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向退水闸下游午河高邑段补水0.5亿m3左右,形成生态水面约0.05平方公里。通过河道规整、生态补水、加强管护,逐步回补地下水、恢复河流生态。(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各乡镇)

(五)强化管理措施,严控地下水开采

9.开展取水井清理排查。4月15日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开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技术培训;5月底前完成取水井清理排查现场查勘,各乡镇、各村组织开展取水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城镇、农村取水井分布及数量,确保一井不漏;对各类取水井信息进行深入核查,充实完善台账信息,完成取水井电子标识认证工作,全面实行动态管理。6月15日前,以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报送成果。(牵头部门: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10.实施取水井关停行动。将关停取水井作为考评地下水开采减少量、衡量地下水压采效果的重要指标。在取水井清理排查基础上,制定2020~2025年工业、生活和农业灌溉取水井分年度关停实施计划,准确统计关停取水井的年取水量,严格按照城镇生活和工业地下水用量今年计划用水量不得超过年度用水量的15%、两年内用水量为零的要求关停取水井。无证取水且不符合补办条件的取水井全部关停。在地下水超采区,非生活用深层取水井限期关停。对已关停的取水井,要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回头看”严肃查处明关暗用、停而复用等行为,确保关停到位。(牵头部门: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水务集团)

11.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进一步优化地下水取水许可流程,以地下水许可开采量为红线,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和用水计划管理。水利部门要严格监管,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对违法违规取水、凿井、供电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查处。(牵头部门: 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继续实施重点取用水大户的水量计量监控,新建取水在线计量监控点11处,更新取水在线计量监控点4处,基本实现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非农取水户取水量在线监控全覆盖。建立农业用水计量监控系统,布设2眼农业灌溉取水井监测点,精准核定以电折水系数及不同作物亩均用水量,有效监控各乡镇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量。(牵头部门: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各乡镇)

13.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牵头部门: 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部门: 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社、各乡镇)

14.科学开展治理成效评估。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中期技术评估,综合评价压采能力和效果,核算现状地下水超釆量,为指导今后压采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国网高邑供电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治理工作,明确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面资源,按照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要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里、扛在肩上,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治理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统筹工作部署。根据本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配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压采措施,全面完成年度压采计划。

(三) 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中央、省、市、县的治理政策、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正向激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附件 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分解表

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分解表

新增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万立方米)

年引江水量(万立方米)

农村生活水源置换(万人)

农业灌溉水源置换(万亩)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累计下降(%)

河湖清理整治(公里、万立方米)

新增高校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新增旱作雨养面积(万亩)

治理长度

蓄水能力

高邑县

70

631.8

3.89

22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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