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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报道

2022/07/1596 作者:佚名
导读:8月26日,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阜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两《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亓龙主持发布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淑清、秘书长姜涛出席发布会。 据悉,《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7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

8月26日,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阜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两《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亓龙主持发布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淑清、秘书长姜涛出席发布会。

据悉,《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7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在行使立法权后,首批颁布的两部地方性法规。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城市绿化建设应当优先选用本地乡土植物,注重植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不得栽植影响居民生活的树种。《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新区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8%,旧城区改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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