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现就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步成立相应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建筑工地必须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健全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负责疫情防控的总体处置、协调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进一步做好各参建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登记,并将信息录入“无锡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切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上报、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加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改正,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三、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各建筑工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从严管控、全面排查。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责任分工、健康排查、防控物资储备、人员管理、食堂卫生、每日消杀、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措施。
四、落实全员排查和接种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各建设工地持续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发现来自南京禄口机场等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和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苏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应及时做好管控措施,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告。同时督促属地建筑工人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有序落实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种尽种。
五、落实日常监测报告。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封闭式集中管理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出入口,必须由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苏康码”情况。各参建单位应每天两次对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实行一人一档,做好登记记录。
六、加强工地内部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消毒药械等卫生防疫用品,为每一名从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并督促使用;对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应严格要求其必须佩戴,对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允许其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允许其参加有关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七、加强生活区日常管控。施工现场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人员外出造成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各参建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分别制定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外出人员应严格做好出行记录,包括出门时间、返回时间、前往目的地、外出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信息。
八、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台风过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锡安办〔2021〕33号)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台风过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排水系统、基坑支护、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承重支模架、临时设施、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确保万无一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质安站对各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附件: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