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徐树桂局长任组长,梁绍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手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在2003年制定服务手册的基础上,重新补充完善,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用好载体,搞活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建立了《云浮建设信息网》这一独立门户网站,成为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政策法规、项目建设招投标、建设动态、发文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政务公开内容。二是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在局公开处悬挂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为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群众提供常年的便民服务,让全局各职能科室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邀请服务对象代表,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他们宣传我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内容公开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政务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如:我们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开设了建设动态、建设法规、公示公告、治理商业贿赂等栏目,将群众关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限价、建设工作日常动态、治理商业贿赂进展情况以及相关建设法律法规进行一一公开,做到阳光作业、清白办事。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局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信息公开指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四)加强督促,确保政务公开有实效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在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同时,我局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抓手,着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一刀切”现象。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本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的决策组成部分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三是常抓不懈,防止流于形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