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径向挤压连接时应符合JGJ 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中各项规定。
1、型式检验
工程中如果应用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时,则应由该技术的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需要符合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中有关规定。
2、工艺检验
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则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挤压连接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都不应少于3根。
2、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应进行抗拉强度的试验。
3、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JGJ 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的强度要求。计算实际的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
3、现场单向拉伸试验
钢筋径向挤压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在同一施工条件下则需要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和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来进行检查和验收,不足500个也要作为一个验收批。
对每一验收批,都应按设计的接头性能等级要求,在工程中随机抽取3个试件做单向的拉伸试验。按行业JGJ 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的要求来做出评定。
当3个试件检验的结果均符合JGJ 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为合格。当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时,那么就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该验收的批单向拉伸检验为不合格。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