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统一全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竣工建筑工程,组织评审长城杯工程金、银质质量奖项。
申报参评的建筑工程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其结构工程质量应为获得结构长城杯或相当该奖项结构质量水平的优质结构工程。
评审建筑长城杯工程,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被评审的工程项目应以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前提。组织初评小组进行初评推荐为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本标准编制是以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总体水平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
建筑长城杯工程,是优中选优的精品工程。应在保证结构优质的前提下,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是消除质量通病,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并能保证合理使用寿命的建筑工程。
开创长城杯工程活动,是建筑业企业在建筑活动中自愿参与的行业活动行为。企业应立足创晶牌、树立企业形象,为实现质量计划目标,强化质量意识,精心组织施工,严格过程控制,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长城杯工程。
初评小组成员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应经过评审工作培训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