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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制定过程

2022/07/15220 作者:佚名
导读: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制定背景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和“厕所革命”的不断推进,中国一些地区农村公厕的新建及改扩建数量大幅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仍有许多地区的农村公厕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问题包括:①农村公厕布点不合理,不能实现如厕便捷性;②建筑设计科学性差,厕位比例不科学,粪污处理设计不能因地制宜;③服务管理水平滞后,农村公厕外观破旧、内部设备破损,垃圾成堆,污水横流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制定背景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和“厕所革命”的不断推进,中国一些地区农村公厕的新建及改扩建数量大幅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仍有许多地区的农村公厕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问题包括:①农村公厕布点不合理,不能实现如厕便捷性;②建筑设计科学性差,厕位比例不科学,粪污处理设计不能因地制宜;③服务管理水平滞后,农村公厕外观破旧、内部设备破损,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蚊蝇飞舞,臭味扑鼻,整体卫生状况差;④标志不规范,缺乏可识别性;⑤缺乏文化性,不能融入周围环境,无法体现乡村气息等。

面对这些农村公厕建设管理中的现实问题,迫切需要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中国农村公厕的建设、管理、服务和维护等环节,为中国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的提档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截至2015年,中国已制定的公共厕所方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尚未制定针对农村公厕的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有必要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结合中国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现状,制定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标准。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编制进程

  • 标准计划

2015年12月22日,国家标准计划《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20154153-T-424)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成立起草组并完成标准框架

2015年,标准立项任务下达后,成立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起草组,起草组对标准任务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了任务要求,安排了工作进度,对标准的内容和整体框架进行了探讨。起草组以《农村公共厕所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前期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充分收集和整理中国现有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现有标准及文献等,初步掌握了中国农村公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经起草组成员多次研讨后,初步确定标准框架及结构。

  • 形成标准草案

2016年1-6月,标准起草组分工协作,进一步对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政策文件、标准和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多次邀请公厕设计、运行管理方面专家及农村公厕一线管理人员就标准中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讨。在资料分析及专家研讨的基础上,经过起草组成员多次讨论和反复修改后,形成标准草案初稿。

  • 开展实地调研

2016年7月-2017年6月,标准起草组联合各地方标准化机构先后对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山东省等6省开展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研。在调研之初,标准起草组针对已形成的标准草案中存在的疑问,设计了调研问卷,问卷内容涉及农村公厕的分布状况、服务人口、建筑面积、粪污处理形式、管理制度、日常保洁运维服务情况等。以此问卷为基础,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资料收集和调研,以提高调研的有效性。通过中国范围的调研,标准起草组采集到大量一手材料,进一步掌握了中国不同地域农村公厕的建设及管理水平,发现了现阶段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地区发展差异,调整并确定了标准草案中部分条款指标。

  • 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7年7月-2018年8月,标准起草组根据调研情况,修改形成《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组讨论1稿。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技术内容,经反复讨论,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2稿。再次集中讨论了标准的整体框架,修改补充了各章节的具体技术要求,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3稿。

此后,起草组就标准工作组讨论3稿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并根据专家建议对标准草案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反复讨论标准草案条款,于2018年9月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 发布实施

2019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353-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9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353-2019)实施。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353-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该标准的制定在技术要求方面主要参考引用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2717-1998)、《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免冲卫生厕所》(GB/T 1809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考借鉴了《农村厕所建设和服务规范—第3部分:农村公共厕所服务管理规范》(DB33/T 3004.3-2015)、《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DB11/T 597)、《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DB11/T 356-2017)、《公共厕所建设规范》(DB11/T 190-2016)、《乡村旅游厕所管理与服务要求》(DB34/T 3003-2016)等地方标准的内容。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生态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云振宇、马晓蕾、张灿、张金金、聂小琴、张瑶、王全永、丁凡、程世昆、杨晶博、魏隆基、李子富、程晓明、安洁、曲波、籍凤英、王宇彤、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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