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围垦局(正处级)。负责组织对全省滩涂、低丘红壤等后备资源的调查评价,负责对滩涂资源的监督、保护和管理;组织编制全省滩涂、低丘红壤等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围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监督滩涂、低丘红壤的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围垦项目立项、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正处级)。承担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省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旱灾情统计和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指导台风与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城市防洪工作;监督、指导全省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协调全省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队伍的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