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等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
法规和宣传处
组织起草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做好法律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
行政审批处
拟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承担行政审批职责,负责行政审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相关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
拟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大中修项目及养护维修的资金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建设资金、养护维修经费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下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建设项目任务;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科技规划处
负责编制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制定年度科研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的技术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人防战备工作。
市政管理处(市城市路政管理办公室)
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和路政管理政策;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大中修项目年度计划和技术方案;负责定期公布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分级管理范围;负责编制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防汛抗台和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作。
供排水管理处
拟订城市供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节水等行业管理政策,负责编制市区城市供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节水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节水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住宅区市政公用基础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区城市供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公用事业管理处(市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拟订城市燃气、城市照明行业管理政策,负责编制市区城市燃气、城市照明发展规划;编制市区城市燃气、城市照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燃气、城市照明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区城市燃气、城市照明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参与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管理工作。
城市绿化管理处
拟订城市绿化管理行业政策,负责编制城市绿化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复查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绿化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园林管理处
拟订城市公园行业管理政策,负责编制城市公园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公园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公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等级评定和名录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承办园林园艺大型展览活动。
处室名称
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和年度考核;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负责群团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