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乡镇、村、施工单位、农户四方现场清点或测量,实测丈量并造册登记(农户盖手印认可);
(二)根据踏勘实测丈量的土地类别;
(三)根据实地登记的各类地面附着物量;
(四)属于集体未发包的土地,由村委会提出面积依据交乡镇党委、政府核实认定。
四、关于电网建设补偿办法
(一)统一用现金支付(部份大额款采用存折方式),采取一次性补偿方式;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用补偿款代扣为其它款项;
(三)地面附着物一经补偿后,受补农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伐用和搬走,逾期后果自负;
五、关于电网建设工程征占地的补偿及标准
(一)水泥电杆及拉线:按照一杆洞一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35kV及以上水稻田每杆洞补偿不高于30元,旱地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20元,荒坡内每杆洞不高于5元;10kV及以下没有补偿(包括拉线)。
(二)钢管杆:水稻田每杆洞补偿不高于30元,旱地内每杆洞补偿不高于20元,荒坡内每杆洞不高于5元。
(三)铁塔:征地按4500/亩补偿。
六、征地补偿标准
水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12300元/亩。
旱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12000元/亩。
林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6000元/亩。
牧草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6000元/亩。
宅基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28000元/亩。
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2080元/亩。
青苗补偿费: 水田、旱地均按500元/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