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程建筑活动中,仅2008到2011年期间因合同纠纷导致的财产损失高达640亿元。我国建筑行业内普遍存在法律观念淡薄、合同管理能力低下、工程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投资占我国经济建设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建筑产业面临着经济全球化、产业国际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其中,工程建设中工程合同贯穿始终,目前的工程合同管理普遍存在风险,不能满足我国建筑产业的发展。
培养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利用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管理工程合同,能有效的抵御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培养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才,是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综合水平的基础,是满足我国与国际建筑行业接轨需求的最有效办法。
由于高学历毕业人数逐年增多、城乡新增长的劳动力数量巨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机构性失业人员增加、产业企业结构再调整、海归派归来、国外人士增加、军人退伍和转业、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等等因素导致求职队伍更加庞大,就业竞争加剧。
另外,就企业来说新的职业岗位要求更高的专业技能,与现有的专业对接不上,并且国家出台一系列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提高就业门槛,导致企业的很多岗位出现了招不上合适人选的尴尬局面。无疑参加相关职业的职业培训,是提高自己综合竞争力的最有效手段,也是获得该职业的国家承认从业资格的有效方式。
l 工程合同管理人才需求,平均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
l 从2005年开始,工程合同管理人才需求量更为快速增长。
l 奥运建设后期,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增长比率趋势平稳。
l 2011年,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数量突破百万。
l 预测2013年,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数量将突破20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5月16日出台了《关于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效用问题的复函》文件,明确了《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在师资培训、创业培训、岗位培训、农民工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领域展开,该证书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
2005年11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2007年人大政协两会提出了就业是和谐社会的民生之本,就业培训应成劳动者终身“课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008、2009、2011、2011年两会始终把关注民生、技能教育、关注就业做为不变的话题。
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三大任务之一。文件11次提到职业教育问题,《纲要》强调要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的更新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师认证认可制度,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化、国际化水平,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201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直接肯定了职业培训工作的意义,并督导各部门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授权委托,我院经过长达3年调查研究,首先是对《工程合同管理师》新职业岗位设定进行行业现状研究,对岗位职能及社会需求发展进行分析论证;其次是对教材的内容和主要掌握的知识结构进行大量筛选,确定了《工程合同管理师》的培训教材内容;再次是组建了测试考核题库,拟定了考试与培训运营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10月底召开了《工程合同管理师》项目评审会议,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启动计划,批准了由北京百高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持开展《工程合同管理师》项目的招生、培训和考试的实施方案,授权北京百高教育为《工程合同管理师》项目指定区域唯一培训实验机构,为顺利开展《工程合同管理师》培训认证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